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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市补偿不到位不允许拆迁 野蛮拆迁将受处理

2007-11-08 21:39:14  作者:未知  来源:百信家装网  浏览次数:1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简介: 26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市属县(市)拆迁规范化治理工作通河县经验现场会上,哈市拆迁办要求县(市)拆迁办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、严格执行制度、加强资金监管,补偿金不到位不得拆迁,野蛮拆迁将会受到严厉处 ...
26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市属县(市)拆迁规范化治理工作通河县经验现场会上,哈市拆迁办要求县(市)拆迁办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、严格执行制度、加强资金监管,补偿金不到位不得拆迁,野蛮拆迁将会受到严厉处理。

  目前,哈市市属县(市)的拆迁工作仍然存在部分问题,如个别县(市)仍然未修订拆迁治理办法、补偿补助办法、行政裁决规程,与规范化治理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。

  哈市拆迁办要求哈市市属县(市)拆迁工作要保证被拆迁居民得到妥善合理的补偿安置,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定价的原则,健全相关政策规定,建立和完善拆迁市场化评估机制,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,同时严格加强对拆迁补偿金的监管,确保补偿金足额到位、及时发放。对于没有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、补偿金不落实的项目,一律不得拆迁。严格依法拆迁,加强对拆迁市场的监管。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,加强对拆迁单位的监督检查,淘汰不合格单位,严厉处理违规拆迁、野蛮拆除的单位。在拆迁的工作中,实现“居者有其屋”的根本任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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